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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然,我们也不能对平台抱有过高的期待。平台的本质是盈利性机构,流量依然是其核心追求。所以,平台的治理,只能是“抑制”而非“根除”“愤怒诱饵”。想要进一步压缩“愤怒诱饵”的生存空间,还需要监管方的介入和发力。
对监管方而言,治理“愤怒诱饵”的重点,不应该是管控公众的情绪表达,而应该是打击那些编造虚假剧情、操纵群体情绪、传播谣言的“伪纪录片”式产业链。那些刻意摆拍冲突、伪造事实的创作者,那些专门煽动群体对立、制造社会矛盾的账号,那些利用“愤怒诱饵”实施网络暴力、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人,才是监管的重点对象。只有加大对这些行为的处罚力度,提高其违法成本,才能从源头遏制“愤怒诱饵”的泛滥。
而对我们每一个个体来说,最关键的,是培养一种新的数字生存智慧,一种对自身情绪的批判性觉察能力。这不是要求我们压抑自己的愤怒,不是要求我们对所有不公都视而不见,而是要求我们分清“正义之怒”与“被设计的愤怒”,分清“真实的冲突”与“摆拍的剧本”。
哲学家玛莎·努斯鲍姆批评过那种通过羞辱他人来获得地位提升的“空洞愤怒”,但我们也必须捍卫奥德雷·洛德所说的“正义之怒”。当弱势群体抗议系统性歧视时,当有人遭受不公待遇时,当社会出现不合理的现象时,我们的愤怒,是推动变革的燃料,是捍卫正义的力量,这绝不是什么“被诱饵钓住”,而是作为公民的责任与担当。
真正的问题,不在于“愤怒”本身,而在于我们是否被愤怒冲昏了头脑,是否失去了独立思考的能力。当我们刷到一条让人愤怒的内容时,不妨先做一个深呼吸,问自己三个问题:我看到的,是事实的全貌,还是被剪辑、被摆拍的片段?我此刻的愤怒,是为了捍卫正义,还是为了宣泄情绪、获得道德优越感?我的愤怒,能带来什么改变,还是只会成为别人收割流量的工具?
这种二阶观察的能力,正是当下我们最需要的媒介素养。它要求我们不被情绪裹挟,不被片面信息误导,能够在愤怒的洪流中,保持一丝清醒和理性。比如,看到一条“揭黑”视频,不要急于转发谩骂,先去核实信息的真实性;看到不同观点的言论,不要立刻愤怒反驳,先试着理解对方的立场和视角;当自己的情绪被点燃时,不要急于敲下愤怒的评论,先停下来,等情绪平复后再做决定。
令人欣慰的是,越来越多的用户,已经开始主动逃离“愤怒陷阱”。他们从公开的、充满敌意的“广场”,撤退到更私密、更低压的“客厅”——比如和亲密的朋友、家人交流,加入氛围友好的小众社群。研究表明,积极的情绪在强关系中更能促进凝聚力,而消极的情绪,更容易在弱关系中传播。这种主动的“撤退”,不是逃避,而是一种理性的选择,一种对自己情绪的保护。
除此之外,我们还可以试着丰富自己的情绪表达,提高自己的情绪粒度。不要把所有的负面情绪,都归结为“愤怒”——感到孤独时,就主动和身边的人联系;感到挫败时,就去做一件能让自己获得成就感的小事;感到焦虑时,就去运动、去读书、去放松。当我们能够精准区分并表达自己的情绪时,就不会再被“愤怒”这个单一标签裹挟,也不会再轻易成为“愤怒诱饵”的目标。
2025年,“愤怒诱饵”被选为牛津年度词汇,这本身就是一个值得我们重视的信号。它不是一个简单的新词,而是一面镜子,照出了数字时代我们的勇气与软弱,照出了我们的清醒与迷茫,也照出了当下网络舆论生态的病灶。
我们不必因为“愤怒诱饵”的存在,就对互联网、对人性感到绝望。它的出现,不是为了让我们陷入自我怀疑和相互指责,而是为了提醒我们:在流量至上的时代,我们更要守住自己的情绪,守住自己的理性,守住自己作为人的复杂性。